健全管理体系,强化执法保障。竹溪县公安局积极建立健全执法管理组织体系,成立了法治工作委员会,建立了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单位、定期研究执法工作的制度,每月召开执法规范化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日常管理。投入900余万元全面完成了基层所队执法场所功能区改造,按照办案流程设置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讯问、询问、辨认、候问等功能室,并安装覆盖区域内外、具备数据存储功能的电子监控设备,与警务督察部门网上督察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提升了执法保障水平和对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
培养专业能力,做强执法队伍。竹溪县公安局实行所队领导办案制度,明确所队领导为本单位执法第一责任人,要求他们亲自办案、亲自参与,杜绝“甩手掌柜”“纸上谈兵”,做到会执法、敢执法、严执法、执好法,为广大民警树好榜样、做好示范。充分发挥各基层单位法制员的“火车头”作用,严把“推荐、考核、任用”三道关口,为基层配齐配强法制员队伍,在基层所队形成了“
执法质量有人专管,执法办案有人专盯,执法效果有人专考”的工作格局,全面筑牢执法监督的第一道防线。
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竹溪县公安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强化了对执法办案活动全程、实时、动态监控。法制、警务督察部门积极完善网上巡查监督机制,依托警务基础平台、执法监督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网上智能督察系统,每月对接处警、行政执法、基础工作、数据质量、刑事执法及专项行动等开展实时的监督、巡查和研判。全面落实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强化案件质量控制。建立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议案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分管局领导组织集体议案,并邀请检、法等有关部门专家参加议案,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提升了案件移送率、有罪判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