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双方签订《十堰市公安局、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备忘录》。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嵘,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出席会议。
宋嵘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实落地,积极构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格局,全力推动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高质量发展。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先导性、基础性工作,不断优化办公室功能,完善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坚持科技赋能强支撑,共建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共享检察业务系统与公安警综平台系统。坚持教育培训提质效,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打造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十堰样板”。
刘少军表示,检警双方要坚持共赢理念,在协作配合中强化监督制约、在监督制约中协作配合,共同提升打击指控犯罪能力和人权保障水平,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