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余宽宏、通讯员杨枭、孙弋)“你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一旦被追尾,不仅你要受伤,还要承担全部责任。”3月12日上午,十堰市公安局高警支队张湾大队民警正在教育违法行为驾驶人。
2月25日上午8时40分许,一辆牌照为鄂C1***8的黑色SUV沿G7011十天高速十白段十白向行驶,行至转郧巫高速匝道实线路段时,驾驶员殷某在未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变道,并直接将车辆停在匝道上。后方一辆客车紧急减速,同时打方向避让该车。这一幕险象环生,一旦追尾,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3月12日上午,经十堰公安高警支队张湾大队传唤,出差归来的驾驶员殷某来到大队接受处理。据殷某介绍,当时他驾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同车人提醒其行驶路线错误后,他不顾危险突然变道并停车查看导航。民警对其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并依法予以处罚。殷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连连保证以后绝不再犯,一定注意安全驾驶。
十堰公安高警部门提醒:高速公路压实线变道不仅违反交通规则,还会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错过出口应“将错就错”,驶出高速公路后再重新规划路线,切不可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减速、停车、倒车或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