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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让魅力十堰更安全

日期: 2019-01-07

   来源: 十堰晚报

  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2018年全市刑事案件总量、命案、“盗抢骗”等侵财类案件、可防性案件、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2.6%、7.1%、12.7%、18.1%、38.6%。在去年10月份公布的群众安全感、社会治安满意度测评中,十堰分居全省第二、第三。

  这些数据,清晰地展现出十堰作为“魅力中国城”的一大特点:安全。而这一成绩的取得,和雷霆万钧的扫黑除恶工作密不可分。回顾我市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取得的成绩,少不了4个关键词。

  关键词一:“一把手”工程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十堰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摆在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全力组织推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去年2月11日下午,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对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上,市委书记张维国的动员讲话彰显了市委、市政府的坚定决心。

  随后市委、市政府建立高规格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场扫黑风暴强劲来袭。

  为彻底打赢这场硬仗,市公安局明确提出“四个绝不能”的目标,即:绝不能对黑恶性质案件失察失责,绝不能让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危害一方,绝不能让黑恶组织成员逍遥法外,绝不能为黑恶势力充当内鬼和保护伞。市、县公安机关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了局领导包案挂帅制度,其中,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陈诚亲任市局“5·25”专案组组长。市公安局局党委成员深入包片责任区域开展“五访”,从各单位抽调30余名精干警力充实到市局扫黑办,成立扫黑除恶专家组,对重大疑难案件把脉会诊,提供指导;各县市区局成立专案组,形成“上下联动、警种联动、合成作战”的有力态势。

  关键词二:铺天盖地

  “现在走到哪里都能看到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不说是街头巷尾,走到学校、回到小区,就连到乡下山区,都能随处可见。”在老虎沟一所学校任教的蔡老师向记者介绍。

  扫黑除恶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为提升群众的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全市各责任部门、单位,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电视等媒体公开举报方式,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厂、进工地、进乡村,深入辖区召开宣讲会、座谈会2000余场次,发放公开信、调查问卷数万份,在主要道路、重要区域、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实现宣传无死角、覆盖无盲区。

  为让扫黑除恶宣传更加深入人心,常年奋战在一线的宣传员们没有满足于标语、条幅和宣传单等等常规手段带来的直观效果,而是在形式和内容上不断创新。“走上台,竹板打,感恩党的十九大,今天不把别的谈,扫黑除恶来宣传……”去年9月13日,在五堰街五商超市门口,由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各单位的干警组成的茅箭区扫黑除恶宣传小队,就表演起了脍炙人口的快板,合辙押韵的唱词引得围观群众连声叫好。去年9月20日,张湾区公安分局基层民警则在辖区的超市、街头自编自演三句半,轻巧欢快的锣鼓,诙谐幽默的词句,吸引大量市民驻足观看。

  铺天盖地的阵势加上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广大市民对扫黑除恶工作印象更深刻,内容更了解,也更加激发了大家投入到这场人民战争中的热情。

  关键词三:零容忍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实现“四个决不能”目标,警方把打击锋芒对准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对发生在百姓身边、群众深恶痛绝的12类涉黑涉恶犯罪和19种黑恶表现形式,以“零容忍”的态度,下狠手、出重拳强力打击。对影响大、性质恶的黑恶犯罪,市局抽调专人专案打击;对难度大、有规模的黑恶案件,市公安局上收一级,组成专班规模打击。结合省公安厅部署的“治非”“打财”“扩线”“破伞”四大战役,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等黑恶势力,确保一江清水送北京;严厉打击非法放贷、非法讨债犯罪,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设立举报中心,多层次获取黑恶线索。市公安局先后成立“3·04”“3·30”“5·05”“5·25”等专案组,实行刑侦主侦、警种协作、各地参与的侦查模式,举全局之力对黑恶犯罪实施稳准狠的打击。

  去年3月4日,竹山县竹坪镇两伙人员27人发生械斗,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社会影响恶劣。案件发生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迅速组成专案组,从该线索入手,深挖出以陈富刚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上月28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富刚等31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头目陈富刚被判处死刑,其他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有期徒刑等刑罚。据悉,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北省首起涉及命案的黑恶案件。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57个,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496起、刑事打击处理1116人,查处治乱案件1615起、行政处罚4874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88亿余元,打掉黑恶团伙数、刑事打处数超过前两年总和。

  关键词四:破伞

  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是扫黑除恶的关键战,也是反腐倡廉的攻坚战。

  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纪检监察部门分工协作,把扫黑除恶与基层巡察、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既“刀刃向外”,也“刀刃向内”,坚决排除各种干扰,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对各自负责的领域进行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对上级转办、自行摸排、部门移交线索分类实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流转处置、跟踪问效、结果回复机制,做到“件件有登记、分流有去向、查处有结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在此过程中,摸排涉及村两委及基层先后开展基层“两委”人员背景“大审查”、涉黑涉恶案件“大起底”工作,打掉涉及农村的黑恶团伙29个。与市纪委第一执纪监督室和市扫黑办密切联动,共同协商制定涉及公安内部线索的双向移交和调查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建立专门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对涉及公安民警组建关系网、充当保护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袒护。

  “十堰扫黑除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分析问题客观具体,下一步工作安排扎实。”去年9月12日,在听取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后,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成员姚雪如是说。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扫黑除恶开局之年,我市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十堰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引领带动平安十堰、法治十堰建设,让350万十堰市民生活得更安全、更幸福!

主办单位: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 电话:0719-8112000 传真:0719-811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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