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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初,竹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群众报警:“因车辆归属问题发生争执,请处警。”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到,争执双方为某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和个人梁先生,双方为一辆车的归属权发生争执。民警安抚双方情绪,后根据租车公司和梁先生提供的证件、合同等证据,查明:该租车公司于今年年初将该公司名下一辆大众牌小轿车租给男子田某某,而田某某于今年5月向梁先生谎称该车辆是其所有,以该车辆抵押给梁某某,从其处借款7万元。5月份以后,田某某开始出现租金拖欠的问题,租车公司尝试联系田某某,却始终联系不上。后通过调取车辆行车记录发现车辆停在竹溪县城关镇某小区附近,在工作人员找到车辆时刚好与梁先生撞见,双方遂报警求助。核实相关情况后,竹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经过侦查研判,辗转湖北、山东等地,于8月14日在山东省临沂市抓获涉案嫌疑人田某某。田某某对其以租车为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民警追赃挽损,田某某主动退还向梁先生的借款7万元整,涉案车辆经过物价认定后依法发还给租车公司。8月27日,梁先生专程给竹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在车辆交易及租赁时,务必要严格审核租车人信息、证件真伪及征信情况,确保自身财产安全,切莫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