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警进一步了解,发现有人在某短视频App上自称“广州市公安局”民警,联系丁女士称其涉嫌洗钱,金额巨大,要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丁女士称自己从未从事过违法犯罪行为,并按照对方要求每日早中晚向所谓的“警察”汇报思想动态和行踪,按照“保密要求”未向家人和亲戚朋友说明情况。
直到3月31日,丁女士觉得压力实在太大,才主动来到朝阳路派出所“自首”。
△上图为当事人与诈骗分子的聊天视频截图
丁女士拿出了每日视频聊天的截图,民警发现视频中的诈骗分子身穿制式警服,警衔配饰齐全,身后墙上还印有警徽和公安机关名称。但对方所出具的涉案账户存折有明显PS痕迹。
确认是骗局后,丁女士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随后民警为丁女士进行了反诈宣传教育,并为其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App。
诈骗手法分析
一、诈骗分子在电话中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编造受害人涉案、洗钱、骗保等谎言,要求核查受害人资金。
二、诈骗分子利用公检法威信力,使受害人陷入恐慌,诱导受害人说出银行卡、信用卡等个人信息。
三、为了增加真实性,诈骗分子还会通过聊天工具发送“拘留证”“逮捕证”“通缉令”等材料,进一步消除受害人疑心。
四、让受害人配合调查资产情况,利用钓鱼链接、视频会议软件等进一步套取受害人个人信息和手机验证信息,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1.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办理案件,任何要求把资金转入指定账户、提供银行卡账号密码、购买商品验资的都是诈骗。
2.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切勿轻易把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等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
3.不要点击陌生链接,不要下载不明来源的App。如果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