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市委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3月19日开始,用40天左右时间,对十堰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专项巡察,同步对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公安局党委、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党委、东岳分局党委、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分局党支部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贯彻巡视工作方针,重点监督检查十堰市公安局党委、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公安局党委、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党委、东岳分局党委、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分局党支部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职能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十堰市公安局党委、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公安局党委、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党委、东岳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分局党支部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直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箱或微信扫描“荆楚码上巡”小程序向市委第一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巡察期间,十堰市委第一巡察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19571589630
邮政信箱:湖北省十堰市2250号邮政信箱
电子邮箱:syswxcz001@163.com
接听电话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十堰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