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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7时至12时,十堰城区部分空域禁飞

日期: 2025-01-07

   来源: 平安十堰

为保障东风汽车集团公司第40届职工接力赛十堰市第31届迎新春长跑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赛事期间低空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安全管理时段
2025年1月11日7时至12时。
02


安全管理区域

紫霄大道奥体中心(起点)→紫霄大道→浙江路立交桥→仁威路→林荫大道→发展大道→十堰东高速公路出口→东风大道→商用车物流中心→车管所→东风大道→五一厂十字路口→天津路→天津路林荫大道立交桥→市民政局→天府粮油→天津路右转京东路→浙江路市审计局→浙江路左转紫霄大道→汉江实验学校→奥体中心(终点)沿线两侧及奥体中心周边500米区域真高120米及以下空域为临时管制空域(全域禁飞)。

03


航空器类型
主要包括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航模、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大型风筝共十三类。
04


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
单位、组织因工作需要在上述管制时段、管制区域内飞行的,应当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向公安机关备案,经同意方可实施。
05


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处罚
对违反规定,在以上管制时段、管制区域内飞行的十三类航空器,公安机关依法采取驱离、迫降等紧急处置措施;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十堰市公安局
2025年1月7日


主办单位: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 电话:0719-8112000 传真:0719-811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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