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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公安局信息公开


关于网发《十堰市公安局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0827/2023-50803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16:55: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公安局
文号

各县、市、武当山特区公安局,各公安分局,局直相关单位:

现将《十堰市公安局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十堰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7日

十堰市公安局公共服务质量提升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公共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市质量强市委员会办公室《十堰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百日攻坚计划》和《十堰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为确保工作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着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弱项、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张昌胜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新兵、周淑萍、高清华任副组长,市局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刑侦支队、禁毒支队、经侦支队、网安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环警支队、行政审批服务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警令部,警令部杨全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工作重点

(一)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全面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老旧车淘汰,综合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常态化治理工程车扬尘污染。(牵头单位:交管局)

(二)着力解决噪声污染问题。与生态环境等部门密切联动,组织开展重点区域、行业、场所专项整治,大力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广场舞等噪声扰民,以及机动车噪声污染等问题。(牵头单位:治安支队,责任单位:交管局、环警支队)

(三)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加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政务类网站监督,及时发现整改数据安全漏洞。加强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安全宣传,提高防范能力和意识。完善网站平台分级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加强重点行业和涉电信息、账号、网络平台监管,建立信息和账号负面管理清单,提高账号实名制认证门槛,完善信息内容和人员行为制约机制。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网安支队,责任单位:治安支队、刑侦支队)

(四)强力反制打击电诈。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深化反诈宣传,畅通网络举报渠道,提升群众保护个人信息及识骗防骗意识。加强技术反制,建设完善诈骗电话、短信和互联网拦截系统,及时封停拦截涉诈电话、短信、域名、APP。加强情报分析研判,拓宽预警信息来源,完善预警劝阻机制,及时劝阻拦截潜在受害人。加强电诈资金劝阻,见面劝阻率、提醒率达100%,全力降低预后成案率,压降损失。通过“96110”三方通话机制,对被骗受害人启动紧急止付,加强资金拦截,防止资金转移。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净网”“云剑”“雷火”等专项行动,严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牵头单位:刑侦支队,责任单位:网安支队、治安支队)

(五)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一网通办”,进一步压减政务办理时限,优化政务服务措施,提升政务服务适老化水平,落实热线工单回访和服务效能群众评价机制,落实诉求闭环处理。强化信息公开,畅通公开渠道,完善公安政务服务各项便民设施,优化线上、线下服务体验。(牵头单位:行政审批服务科,责任单位:交管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治安支队)

(六)重拳惩治违法犯罪。持续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诈骗、非法集资、毒品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破小案”专项行动,提高“破案率”,降低“发案率”。(牵头单位:刑侦支队,责任单位:经侦支队、禁毒支队、治安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省质强委将每季度委托第三方对公共服务质量12项内容开展测评通报,市委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考核,要求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地、各警种要高度重视,迅速动员,周密部署,快速行动。

(二)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省通报显示,2022年第三、四季度,十堰公共服务质量位居全省第3位和第5位,2023年第一、二季度,均居全省第10名,涉及公安机关的生态环境、公共安全、政务服务等满意度监测指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本单位职能职责,对照全省监测结果低于全省平均分的领域、低于80分的指标以及较去年或前次得分下降的指标,对照群众反映的各领域具体问题,梳理短板弱项,分析问题原因,强化攻坚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自媒体等传播媒介,积极宣传推广公安机关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经验做法、突出成效和典型案例,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社会认同。

(四)密切联络,报送信息。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明确人员收集上报本系统工作情况。10月10日前,上报联络员姓名、电话,填报《十堰市公安局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措施清单》(详见附件);每周四12时前,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每周工作进展;工作总结报送时间另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