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及十堰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推进落实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提醒函》,为加快推进我市新生儿出生“一事联办”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事联办”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任务目标
新生儿出生“一事联办”主题集合了卫健、公安、人社、医保四个部门的相关审批事项,通过政务数据共享,实现部门信息核验,群众在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时,同步申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会保障卡,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提升审批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三、申办流程
(一)申请对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生儿,其母亲(该主题线上办理仅支持新生儿母亲办理)可提出申请。
1.在全市各级设有产科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医院”)出生的婚生新生儿;
2.符合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社保卡办理等政策;
3.非家庭户口、新生儿姓氏非随父姓或者母姓,新生儿未取名、非婚生、父母离异或单亲等情形,当前暂不实行联办。
(二)联办事项(5项)。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信息关联查询、新生儿户口登记、新生儿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新生儿社会保障卡申领。
(三)申请材料
1.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父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网上下载);
6.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网上下载)。
(四)办理方式
助产医院、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在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落户时,应向群众主动宣传“新生儿一事联办”事项。在群众自愿前提下,引导新生儿母亲在互联网电脑PC端,搜索网页“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专区,选择“新生儿落户(新生儿出生)”项目,在网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户口的同时,可自主选择“申领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办件通过统一受理平台分发至相关职能部门,由行政审批人员进行审核后,流转给群众指定的银行制作社保卡。社保卡制好后由邮政快递送至群众指定地点,产生的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助产机构核查信息后,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信息准确无误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并宣传网上申办出生登记、申领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等新生儿出生“一事联办”相关工作。
2.预防接种信息关联查询。申请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专区,网上查询。
3.办理户口登记。落户地派出所收到网上流转群众新生儿落户申请后,符合政策的立即办理户口登记。
对于在户籍窗口现场办理出生登记的群众,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填写《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网上申领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和新生儿社保卡申领。医保、人社收到网上流转信息后,及时核实并办理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保卡申领。
5.结果送达。事项办结后,根据申请人需求,社保卡及居民户口簿邮政快递(自费)方式送达。
四、任务分工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协调解决湖北政务服务网“新生儿出生一事联办”系统中出现的问题。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梳理办事指南,要求助产机构在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时,宣传新生儿出生“一事联办”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公安系统新生儿出生“一事联办”工作。梳理办事指南,负责指导各地户籍窗口宣传、引导使用系统,督促各地资料审查及归档、业务办理等工作。
市医保局:梳理办事指南,指定专人对接新生儿出生“一事联办”工作,负责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市人社局:梳理办事指南,指定专人对接新生儿出生“一事联办”工作,并负责新生儿社保卡申领。协调银行及时制发社保卡。
邮政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新生儿出生“一事联办”线下纸质材料及证件的寄递工作,确保证件寄递过程中的安全性、保密性和时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新生儿出生“一事联办”是“一件事一次办”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指定专人分管、专班推动落实,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新生儿出生“一事联办”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密切协作,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办事指南梳理、流程优化、信息共享、办件流转等工作协调。坚持线上线下双轨运行,线上办不成时做好线下办理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度,确保把好事做好。
(三)按时办理不延误。各单位收到线上线下办件后,尽快流转完成,做好办件跟进工作,确保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联系人:市行政审批局龚进伟,0719-8418660;
市卫生健康委段梦圆,0719-8117018;
市公安局王超,0719-8112037;
市人社局陈福军,13636200088;
市医保局张勃,0719-8629009;
邮政公司周文文,1777193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