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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公安局信息公开


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索引号
011080827/2018-00001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13日 00:00:00
发布机构
文号

   (一)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全市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

  (三)侦破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秩序的政治案件、重特大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制毒、贩毒案件,指导全市政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理重大案件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领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消防、户政和出入境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护卫队伍的建设。负责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来我市视察参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指导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督察、教育、训练和管理,指导和组织全市公安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全市公安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九)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劳动教养工作,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指导全市公安机关通信建设,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领导和建设全市消防部队。

  (十二)指导在我市的铁路、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三)做好公安装备计划工作,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公安装备信息、技术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