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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公安局信息公开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0827/2021-47303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07日 12:35:00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文号

何光东、陈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保安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十堰市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的问题。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国务院于2009年9月28日公布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10年1月1日起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保安行业健康发展,强化保安监管,加强对保安从业单位管理,提高保安员整体素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存在着不适应、不完善的地方。公安部于2019年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修改及征求意见工作,拟报请国务院对《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完善。待新修订完善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颁布后,再制定《十堰市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较为合适。

二、关于设置保安监管机构和配备专管民警的问题。公安部门设置保安监管机构是非常必要的,对规范保安行业健康发展,强化保安监管,加强对保安从业单位管理,提高保安员整体素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意义重大,上级公安机关也有要求,但设置监管机构、配备专职监管民警,需要市委编制管理部门审批,市公安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向编制部门汇报,争取重视支持,争取早日解决专管机构和专管民警的问题。同时也请各位代表帮助呼吁,一如既往关心支持。

三、关于成立保安协会的问题。协会属于行业自治组织,为规范保安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行业自律,加强业务交流,但保安协会是保安单位自主自愿发起,市公安局作为保安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广泛征求各保安服务企业、保安培训机构、自建保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尊重全市保安企业和自建保安单位意见。

最后,对你们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再次表示感谢!请你们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多提宝贵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诚恳改正,努力推动各项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恳请你们继续发挥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社会影响力,呼吁社会各界力量继续关心关爱和支持公安工作,与我们携手努力,为打造平安十堰、和谐十堰作出更大的贡献。

十堰市公安局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