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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解读(二)

索引号
011080827-2019-00006
解读类型
解读方式
来源
十堰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6月06日 17:53:00

  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解读(二)

  120个城市车辆转籍信息可网上转递

  2019年4月,公安部发布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这10项措施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10项新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请介绍一下车辆异地转籍试点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措施。

  答:目前,车辆异地转籍需要车主在迁出地交验车辆、交回号牌、提取档案、申领临牌,再到迁入地提交档案、交验车辆、选号领牌,车主和车辆两头跑,往返周折多、周期长、成本高。

  2018年6月,公安部推出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在南京等15个城市试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一是转籍档案网上转递。对机动车迁出登记地的,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取纸质档案,档案信息通过网络转递给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减少了提取档案的等候时间,也减少了携带、保管、转交档案的种种不便。同时,机动车档案由纸质形式改为电子化形式,更有利于严格规范管理,降低伪造、篡改以及遗失的风险。二是转籍验车一次完成。在实现电子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简化迁出、迁入车辆登记程序。对机动车迁入异地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不再需要回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验车,变“迁出、迁入地两次验车”为“迁入地一次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目前,15个城市试点运行稳妥有序,受到群众普遍欢迎。此次改革,将扩大试点范围,再增加105个试点城市。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同时各省(区)再选择1至2个基础条件好、配套措施完善的城市推行,进一步扩大改革受益面,惠及更多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