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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行6项公安交管改革服务新措施

索引号
011080827-2019-00016
解读类型
解读方式
来源
十堰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1日 11:28:00

  9月20日,湖北公安交管部门正式推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企业6项公安交管改革新措施。

  3项便捷快办服务。一是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在机动车销售企业提供购买车辆、购置保险、选号登记等全流程服务,群众购车后无需前往车管所办理登记,变多头奔波为在销售企业一站办结。实行销售前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最大限度压缩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实现登记上牌更高效率、更优体验。9月20日起,我省在武汉、黄石、宜昌、襄阳率先推行,年底前在全省推行。

  二是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改革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机制,承租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查询、自助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免去承租驾驶人两地奔波。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可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到承租驾驶人名下,减轻租赁企业运营负担。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公安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完成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互联网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升级,优化服务器、打印扫描设备等硬件配置,强化人员培训,该措施将于年底前在全省推行。

  三是临时入境车辆牌证便捷可办。简化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许可申请手续,延长临时驾驶许可使用期限,积极推进临时入境牌证业务向县级下放、向边境口岸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地延伸,切实方便临时入境人员车辆出行,吸引境外人才来华旅游旅居、就业创业,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将港澳台居民换领内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由50周岁延长至60周岁,便利港澳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内地(大陆)驾车,支持促进港澳台与内地(大陆)融合发展,助推港澳台与内地(大陆)共享发展成果。即日起,武汉等城市可办理相关业务。

  3项网上交管业务:一是全面推进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非营运小客车异地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档、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每年可为群众节省不少交通等费用。此项措施于9月2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二是全面推行“两个教育”网上学习。推广应用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简称“两个教育”)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实行“两个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提升“两个教育”学习质量和效能。9月20日起第一批11个试点省份实施该措施,我省将于2020年6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三是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网上导航提示。全面推进与互联网地图导航应用企业合作,提供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占路施工、交通管制、交管业务网点等信息提示服务,将为数亿地图用户提供精准告知、及时预警,切实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2016年,省公安厅交管局已与百度、高德、腾讯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对接三家互联网平台,实现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道路施工、交通管制、交通拥堵等信息的实时发布,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即日起,将逐步覆盖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