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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公安局信息公开


“无犯罪记录证明”可网上申办啦!

索引号
011080827/2023-24398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公安部网站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19日 10:09:08

   十堰居民个人申请查询,无需前往窗口,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可全流程网上办理,直接在线出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十分便捷高效。

   如何进入湖北公安政务平台?
   1.关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公众号,在菜单栏选择警务,就能进入手机版湖北政务服务平台。

2.常用业务中选择无犯罪业务,在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

3.进入页面选择公安机关及申请人信息

网上办理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网上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本人提出

2、网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仅限本市户籍人员和持本市签发居住证的暂住人员办理。如需纸质证明可下载电子版证明后自行打印。

3、申请后,72小时内办结,且在3日内不得重复申请。
同时大家也可以通过线下申请查询无犯罪记录
1、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2、外国人申请查询,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3、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线下办理无犯罪记录查询

●单位线下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加盖申请单位印章的《查询申请表》;

4、被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或者被查询对象的授权材料。

●个人线下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查询申请表》;

3、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居住证;

4、委托他人查询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个人线下办理无犯罪记录查询,使用以下有效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应当使用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居民户口簿;

2、港澳台居民可以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定居国外中国公民可以使用护照;

4、外国人可以使用护照、永久居留证件。

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 (不含3次),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就业、留学、移民等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